33 1234
发新话题
打印

就“高喊物以稀为贵”再来一次争论!

引用:
原帖由 海阔天空 于 2006-1-24 21 发表
以下是引用紫罗兰在2006-1-24 20:00的发言:何必再争,历史还会重演,这就是规律,万事万物都有其规律可寻,看看以前日本,台湾,广东,福建及前几年大理的兰市就可知.天王的观点和我完全一样,任何过度的东西都经不起时间 ...
一年过去了,不知"海"先生这几天上网否?
斗室中万虑都捐,说甚画栋飞云珠帘卷雨。
三杯后一真自得,唯知素琴横月短笛吟风。

TOP

支持海阔天空,绝对支持,虽然我也没有好花,也没有钱,但是不嫉妒拥有的人,天王那种太一般见识了,还敢讲哲学,讲深度。可笑。

TOP

存在的就有现象就有一定的道理

TOP

 33 1234
发新话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