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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0-19 21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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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4月12日下午,丽江市兰花协会在丽江绿韵酒店会议室召开常务理事会。专题讨论了“兰易兰苑”苑主肖幕贤的违纪行为,并对其作出了处理。
2006年云南省第六界丽江兰博会的成功举办,使丽江市兰花产业迅速发展,丽江兰协的自身地位在全国兰界的知名度稳步提高。然而,作为丽江兰协常务理事的“兰易兰苑”苑主肖幕贤,却破坏了这种美好的氛围。云南省兰博会结束后,其先后向昆明、临沧、兰坪等地兰友出售假花,使兰友深受其害,其影响恶劣,致使各地兰友、兰协纷纷向丽江兰协对其进行投诉。丽江兰协就此事于4月12日召开常务理事会议,免除了肖幕贤丽江市兰协常务理事一职,暂保留会员资。责令其对受害兰友赔礼道歉,退回兰友所有购取假花款额,并将此次恶劣事件通报了云南省兰花协会,及云南各地州市县兰协。丽江兰协严肃重申,各兰苑在兰花交易中要从维护丽江的兰界信誉,发展兰花产业的大局出发,诚信经营,让全国兰友在丽江放心购花。并称将于今年开始“诚信兰苑”授牌工作,希望丽江兰友遵守丽江兰协制定的“兰苑守则”,重诚守信,让假冒伪劣成“过街老鼠、人人喊打”。
在兰花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,兰德的概念并没有被广大兰友所遗忘。但是诸如此类事件的发生,不得不让兰友深思这么一个问题:兰花,究竟是为德、为馨、为爱而存,还是为一己之私,浮云之利而存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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