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首届寒兰展暨南昌市第二届兰花展参展须知
一、展会时间
2005年 11 月 11 日至 13 日
二、展出地点
江西省南昌市人民公园园中园(兰室)内
三、送展时间
2005年 11 月 11 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
四、参展对象
本省各地市县(区)园林、花协、兰协组织、兰生产企业、兰花爱好者、省外(含港澳台)兰花企业和兰花爱好者等。
五、奖项设置
暂定50个,其中特别金奖1个,金奖6个,银奖12个,铜奖25个,栽培奖2个,论文奖2个,组织奖2个。
六、展馆布置
本届兰展统一设置展区,原则上按设区市、县布展,另设省外和港澳台展区,统一管理,统一撤展。
七、展览接待
2005年 11 月 10 日起,组委会在南昌市人民公园园中园设有报到处,各参展团体、个人由会务接待组统一联系优惠价分点住宿(也可以自行联系)。食宿及交通费自理。报到时,参展人员一律领取参展证。
八、参展要求
1、参展、参评兰花必须两株以上连体、长势良好、无病虫害,参评兰花严禁弄虚作假;
2、在会务工作人员指导下,参展人员报到时要认真填写参展表和标签,参评兰花要填写参评表和标签,一式两份,编号登记注册;
3、为确保展品安全,展期内原则上不得撤展或搬动位置,到规定撤展时间凭手续撤展。
九、参展收费
1、参展兰花一律免交会务费、参展费;
2、参评兰花,每盆由大会收取评审费20元;
3、兰花交易摊位,由组委会统一安排,低偿服务。
十、安全保卫
从进馆布展之日起,所有展品上午8时30分至下午6时由参展单位、个人自行负责,组委会保卫组协助。下午6时至次日上午8时30分由组委会负责管理。每天上午8时30分前至下午5时30分后办好交接班手续。
十一、其他事项
1、参展团体及个人需在会场外发布宣传广告等,一律由组委会联系,统一制作发布,有偿服务;
2、未尽事宜,请各参展团体及个人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。
联系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南京西路233号27信箱 邮政编码:330006
联系人:郑丰生、赵德力
电 话:0791—3838081、 0791—2958415 、 0791—8100375(传真) 手机:139708185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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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首届寒兰展暨南昌市第二届兰花展组委会
2005年10月10日